乌克兰公证员办理公证手续的程序并没有直接规定翻译人员必须满足哪些资格要求,只是规定翻译人员除了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外,还必须提供一份证明其资格的文件。
用于证明翻译准确性或翻译人员签名真实性的两页或多页文件,必须以不可分割的方式组合在一起,否则将影响文件的完整性,并编号,由相关官员签字,加盖签发文件的法人(如有)的印章。
翻译件将包含文件印章在内的全部文本翻译成英文。通常,翻译件会 芬兰电话号码列表 单独打印在一页或多页纸上。翻译件会附在原件上,并附上公证员的签名和印章。
因此,翻译成乌克兰语的文件不能被视为官方翻译或主管当局提供的翻译,因为翻译人员签名的真实性尚未得到公证人的认证。
法院需要考虑到,当事人提交的非居民准备的文件,在按照乌克兰立法规定的程序合法化后,法院必须接受其可采性。
最高法院在 2020 年 1 月 30 日第 910/14949/18 号案件的决议和 2021 年 8 月 17 日第 910/14949/18 号案件的决议中阐明了这些结论。
在其他国家境内使用的官方文件上加注是根据乌克兰外交部、乌克兰教育和科学部、乌克兰司法部 2003 年 12 月 5 日第 237/803/151/5 号联合命令批准的在其他国家境内使用的官方文件上加注规则,以及在司法机关和法院颁发的官方文件以及乌克兰公证人执行的文件上加注的程序进行的,该命令经乌克兰司法部 2015 年 11 月 11 日第 2268/5 号命令批准,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在乌克兰司法部注册,编号为 1420/27865。